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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宾居辽宁和吉林两省交汇处,处环渤海经济圈和辽宁中部城市群辐射带,凸显地缘优势。交通发达.....
 新宾旅游局
 
旅游局职能
发布时间:
   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旅游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,拟定行业标准和规范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   ㈡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;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组织、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工作;培育和完善全县旅游市场。
  ㈢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及旅游统计工作;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;负责旅游专项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。
  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、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游乐设施、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,负责星级酒店和旅行社的申报与服务监督管理,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;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。
  ㈤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居民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等相关事务,研究掌握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的发展规模;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,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。
   ㈥依法审核开办旅行社分支机构,监督、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受理旅游投诉,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。
  ㈦指导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及培训工作,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,按规定组织全县旅游行业各级岗位资格考试认证;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。
  ㈧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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