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留言板 
信息搜索


新宾居辽宁和吉林两省交汇处,处环渤海经济圈和辽宁中部城市群辐射带,凸显地缘优势。交通发达.....
 新宾旅游局
 
旅游局职能
发布时间:
     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旅游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,拟定行业标准和规范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   ㈡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;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组织、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工作;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。
   ㈢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及旅游统计工作;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;负责旅游专项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。
   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、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计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旅游游乐设计、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,审批三星级以下,报批四星级以上宾馆、饭店,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;归口报批、审核、审批经营出入境、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或其他旅游经营单位;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。
   ㈤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居民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等相关事务,研究掌握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的发展规模;归口管理市内旅游涉外事务,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。
   ㈥依法审核开办旅行社分支机构,监督、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受理旅游投诉,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。
   ㈦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及培训工作,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,按规定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各级岗位资格考试认证;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。
   ㈧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 
  版权声明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
  Copyright @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宾满族自治县旅游局 版权所有